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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日报丨200辆“小红车”准备就绪!73个投放点,在你家附近吗?
来源:青田传媒     时间:2023-05-17 20:30:06

青田市民非常期待

首批2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相关资料图)

亮相青田街头啦!

·

今天早上

青田传媒集团推出

“媒”好同行第七期

我们和主播大森一起

当一回“小红车”体验官

↓↓↓

2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准备就绪

在临江路总工会投放点,主播大森直接体验了一把借车上路以及还车全流程。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扫描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的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后,就能解锁车辆开始骑行。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都配有一顶安全帽,市民在骑行中须全程佩戴。

此次共享电动车的运营范围,主要以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区块为主,共设73个投放点。

连臣

小玛电单车负责人

一期,我们投入了200辆电动自行车。每隔300米到500米,就有一个点位供市民借车和还车。目前,该项目还在试运营阶段,我们将根据骑行反馈,对单车数量和点位进行调整,以满足青田市民的出行需求。

在直播中,我们还邀请了县交通警察大队鹤城中队指导员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鹤城中队工作人员,讲解上路安全教育和停车规范。

“小红车”怎么收费?

具体投放点位到在哪?

……

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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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价格

起步价(20分钟内)3元,超出后每10分钟收费1元。

△大森骑了9.4千米,时长33分钟,共收费5元。

02

73个投放点位具体地址

△“停放容量”指每个点位最多可容纳的共享电动车辆数。

03

共享电动车停放要求

1.停车入位不出框:共享电动车在停放前,要在手机里找好停车区域,停放在指定还车区域线框内。

2.距离盲道一肩宽:共享电动车停放时要注意不能占用盲道,尽量盲道两侧留出50cm(一肩宽)的距离,确保盲人朋友能够安全通行。

3.头尾对齐停稳当:共享电动车停放时应当注意朝向一致、头尾对齐,同时要确保车辆停稳后离开,避免车辆倾倒。

4.特殊通道不停放:在共享电动车使用过程中,不能将共享电动车停放在消防通道、行车道上,尤其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5.公共车位不能占: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04

交警提醒

1.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均配有安全头盔,请规范佩戴。

2.驾驶之前,请先检查车辆刹车功能是否完善。

3.上路行驶时,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抢行。

4.未满16岁的市民不允许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5.共享电动自行车物载限重5kg,不能载人

小编也提醒各位市民朋友

用车需规范

骑行的时候要注意安全

让我们一起为青田打造

一个绿色出行的风景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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